1981年1月19日,钱先生在给香港红学家宋淇先生的信中,谈到了霍克斯和杨宪益夫妇的《红楼梦》译本:“前日忽得Hawkes函,寄至TheStory of The Stone第三册,稍事翻阅,文笔远在杨氏夫妇译本之上,吾兄品题不虚;而中国学人既无sense ofstyle,又偏袒半洋人以排全洋鬼子,不肯说Hawkes之好。公道之难如此!弟复谢信中有云:‘All theother translators of the Story——I name no names——found it stone and left itbrick’,告博一笑。”[2]
信中钱先生的态度十分鲜明,即霍克斯译本的文笔,优于杨宪益译本。这是钱先生“稍事翻阅”后得出的结论,属于总体性的观感。为什么文笔方面此优彼劣,钱先生没有细说,我们也就无从得知。但以钱氏的英语水平和文品人品,当不会做无根之谈。至于钱先生回复霍克斯信中的那句英文,宋以朗先生翻译为“其他《石头记》的译者——我没指名道姓——总是以‘石头’始,以‘砖头’终”,则很好地体现了独具风格的钱氏幽默。
值得注意的是,钱先生在信中说“吾兄品题不虚”,是在恭维宋淇先生对霍克斯译本的评价。宋先生在霍克斯译本出版不久时,就撰写了《喜见红楼梦新英译》一文,随后又踵事增华,出版了《红楼梦西游记:细评红楼梦新英译》(台北联经事业出版公司1976年版)一书,对霍克斯译本进行了全面研究。宋先生对该译本的文笔颇多赞赏之词,比如他认为“译文本身读起来非常流畅自然”,“对原作那时代的风俗习惯以及人物的神态口吻都能译得恰如其份”[3]。那么,钱先生信中的褒霍贬杨,是不是恭维宋淇先生的场面话、违心语呢?显然不是。因为我们可以在钱先生给另一位友人的信中,发现几乎一样的表述。
2013年,钱锺书私人书信流出拍卖一事,轰动一时。杨绛先生的极力反对,导致拍卖活动流产,但部分信件的内容已经见诸报端,寻找起来也很方便。其中有一封写于1981年的信中,也提到了霍克斯和杨宪益的《红楼梦》英译本:“因思及Hawkes近以其新出译本第三册相赠,乃细读之,文笔远胜杨氏夫妇,然此老实话亦不能公开说,可笑可叹。”[4]
可见,无论是“稍事翻阅”还是“细读之”,也无论是给宋淇先生述说还给其他人写信,钱先生的观点始终如一,即从文笔方面而言,霍克斯译本远胜杨宪益译本。
具体的译文内容要进行比较,是很繁重的一项工作。但我们可以简单比较二者对书名的不同翻译,从而体会一下钱先生所说的文笔优劣问题。霍克斯译本舍弃了“红楼梦”而采用了“石头记”,将其书名定为The Story of TheStone(石头的故事)。这样抉择的原因,是考虑到“红”这种颜色在中英两种文化语境中的象征意义大相径庭,若用“red”一词,必然导致英国读者对书名的误解。由于这个原因,“霍先生也不愿意翻译‘怡红院’这个原称,主张译成‘快绿院’”[5]。所以,霍克斯对书名的翻译,还是颇见匠心的。
而杨宪益译本的书名A Dream of RedMansions(红楼梦),则是直译“红楼梦”三字。对此,周汝昌先生评价说:“至于杨先生把《红楼梦》三字书名译成的英文,如果你照字而读,早已不见什么‘红楼’之梦了,却变成了‘朱门梦’、‘朱邸梦’。我不揣冒昧直言,我曾在不同场合对这个译法提出不同意见,我说‘朱门’、‘朱邸’是男人追逐功名利禄、弄权作势的地方,这和红楼女儿居所的原意恰好针锋相对,而翻译者的原则应该是忠实于原著文字本意才对。”
比较了二者对题目的翻译,我们似乎得承认钱先生“品题不虚”:霍克斯译本“文笔远在杨氏夫妇译本之上”。
值得注意的是,钱先生在信中说“吾兄品题不虚”,是在恭维宋淇先生对霍克斯译本的评价。宋先生在霍克斯译本出版不久时,就撰写了《喜见红楼梦新英译》一文,随后又踵事增华,出版了《红楼梦西游记:细评红楼梦新英译》(台北联经事业出版公司1976年版)一书,对霍克斯译本进行了全面研究。宋先生对该译本的文笔颇多赞赏之词,比如他认为“译文本身读起来非常流畅自然”,“对原作那时代的风俗习惯以及人物的神态口吻都能译得恰如其份”[3]。那么,钱先生信中的褒霍贬杨,是不是恭维宋淇先生的场面话、违心语呢?显然不是。因为我们可以在钱先生给另一位友人的信中,发现几乎一样的表述。
2013年,钱锺书私人书信流出拍卖一事,轰动一时。杨绛先生的极力反对,导致拍卖活动流产,但部分信件的内容已经见诸报端,寻找起来也很方便。其中有一封写于1981年的信中,也提到了霍克斯和杨宪益的《红楼梦》英译本:“因思及Hawkes近以其新出译本第三册相赠,乃细读之,文笔远胜杨氏夫妇,然此老实话亦不能公开说,可笑可叹。”[4]
可见,无论是“稍事翻阅”还是“细读之”,也无论是给宋淇先生述说还给其他人写信,钱先生的观点始终如一,即从文笔方面而言,霍克斯译本远胜杨宪益译本。
具体的译文内容要进行比较,是很繁重的一项工作。但我们可以简单比较二者对书名的不同翻译,从而体会一下钱先生所说的文笔优劣问题。霍克斯译本舍弃了“红楼梦”而采用了“石头记”,将其书名定为The Story of TheStone(石头的故事)。这样抉择的原因,是考虑到“红”这种颜色在中英两种文化语境中的象征意义大相径庭,若用“red”一词,必然导致英国读者对书名的误解。由于这个原因,“霍先生也不愿意翻译‘怡红院’这个原称,主张译成‘快绿院’”[5]。所以,霍克斯对书名的翻译,还是颇见匠心的。
而杨宪益译本的书名A Dream of RedMansions(红楼梦),则是直译“红楼梦”三字。对此,周汝昌先生评价说:“至于杨先生把《红楼梦》三字书名译成的英文,如果你照字而读,早已不见什么‘红楼’之梦了,却变成了‘朱门梦’、‘朱邸梦’。我不揣冒昧直言,我曾在不同场合对这个译法提出不同意见,我说‘朱门’、‘朱邸’是男人追逐功名利禄、弄权作势的地方,这和红楼女儿居所的原意恰好针锋相对,而翻译者的原则应该是忠实于原著文字本意才对。”
比较了二者对题目的翻译,我们似乎得承认钱先生“品题不虚”:霍克斯译本“文笔远在杨氏夫妇译本之上”。